之前申請加入了一個「十年之約」的條約,大致的內容是堅持寫作一個博客十年以上。不過因為沒有「強製條約」,所以這種堅持的條約更像是一種對內的敦促而已。就算是有一天突然放棄了,大概也會順理成章地找到各種借口回絕掉了內心已經不會再產生的內疚感。
很久之前,有一個早起打卡的APP邏輯,就是每個人每30天充值30元,隨後開始采用每日打卡的方式,監督自己早起。若有中斷打卡的,這30元就會被流入到獎金池當中。最後,那些堅持完30天的人,就可以來平分這些因為沒有堅持打卡而貢獻出「監督金」的錢。這個項目真的能賺到錢嗎?我也有過這種疑問,但是在事實的運行當中,這套邏輯居然是可行的,而且甚至還可以為APP的開發商帶來豐厚的收益。不過現在這套邏輯似乎不能再用了。但是話說回來,這算不算是利用了人性的弱點?
有段時間需要利用某個APP連接家里的健身器材健身,所以每次在健身之後,它都會記錄本次健身的時長、消耗體能等等。接著它會極力地向我展示它的社交功能——關於你成果在區域內的排名、你超過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在你的排位之下。它越是盛情難卻地邀請我加入到這樣的競爭關系之中,我就越是假裝沒有看見過。甚至最後,我還關閉了它讀取GPS、健康數據的權限。但是它還是堅持著提醒我去完成打卡,完成和別人的比賽,促成我的鍛煉。
換做以前,我肯定是容易上這種「競爭」當的。總想要去打滿一個月30天的bmi卡,然後和那些總想和你比賽的人,去爭奪每天出現在排位上的第一名。不過很快你就會意識到,這種對外的監督「條約」很快就會失效,你以為你會因為受到別人的監督而去堅持某件事情,但是漸漸的,這種熱情會被煩躁和被迫堅持的痛苦所替代。要不是我上過這樣的當,我還以為是自己沒有堅持下來——當然不是,是因為你簽署了一份根本就不可行的「條約」。
生活中有很多需要用「條約」約束彼此的契約領域,包括婚姻在內,契約的核心是遵守規則,以及違背規則所必須要面臨的懲罰。顯然健身打卡還要比賽這件事情,並不是我違背契約而輸了比賽會感到不悅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會因為隨時隨地要和別人明爭暗鬥,而逼迫著自己去堅持。這其實也是件好事,但是與本來要健身的目的似乎完全不同了。
加入十年之約只是一個隨手的操作,真的能不能堅持十年,對我來說也沒啥太大的區別。沒有博客的時候,也會寫些東西,只是沒有地方發布罷了。特別是在經歷了上一個500日寫作計劃之後,我現在對堅持這件事情越來越狡猾,若沒有實質性的處罰「條約」,我基本上都能找到小聰明的辦法說服自己。但是很多人的問題就出現在了「說服自己」上面,他們把堅持看城市對外的事情,所以他們更在乎的是如何「說服別人」,說服別人相信自己能夠堅持,說服別人自己沒能堅持的緣由……
但是這個人真的那麽在意你是否在堅持嗎?